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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衡南县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7-02-27 09:59:13
 

  近日,衡南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茅市镇原党委副书记刘芳等人工作时间打牌问题。2017年2月6日上班时间,茅市镇原党委副书记刘芳,茅市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全青山、会计邓争鸣在办公室打字牌,被县纪委暗访督查组发现。刘芳被免去茅市镇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青山受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茅市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邓争鸣受行政记大过处分。

  2、衡南县档案局原局长刘启和等人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中午,县档案局原局长刘启和、档案局干部廖红光、县发改局退休干部张友国、县志办副主任谢迪(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红霞(女)、县委办副主任王晓平等人中午在县档案局食堂聚餐。席间,刘启和、廖红光、谢迪、张红霞均不同程度饮酒。刘启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红光、谢迪、张红霞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友国占用公共资源,王晓平未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餐饮酒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2人被诫勉谈话。

  3、县交警大队洪山中队原指导员欧亮吸毒问题。2015年11月30日,欧亮在某家属房吸食冰毒和麻古,被群众举报。其还交代当年6月份在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一宾馆吸食了冰毒和麻古。欧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开除公职处分。

  4、县交警大队三塘中队民警张轲吸毒问题。2016年7月22日,因取款机故障,张轲与衡阳市蒸湘北路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用砖头打砸ATM机。尿检结果及张轲本人交代,其于前一晚吸食了麻古和冰毒。张轲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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