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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俭可养廉 清风能厚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伟明 编辑:张交通 2017-02-05 19:16:56
 

  以先进为镜,可以知不足、改作风。

  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特殊时刻,重温江西省委第三巡视组原组长李泉新的先进事迹,其中的一些细节愈发令人印象深刻:李泉新把工作看得很重,对物质生活却看得很淡,不追求享受是出了名的。一次,他对同事说,自己买了件T恤,请大家看看质量如何,那是他在地摊上花60元买的。他平时用的“公文包”是开会发的材料袋,常年喝水的杯子是玻璃罐头瓶子……

  在不少人眼中,作为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自然应当“注意个人形象”“提高生活档次”,何必“跟自己过不去”?但李泉新却能不务虚名、不为物役,把日子过得如此恬淡洒脱。这样的大智慧从何得来?全靠日常修炼!

  “俭”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几千年来,在传统价值观中,节俭一直被视为美德。孔子赞扬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宋代名臣李沆身居宰相高位,生活上却节俭得很,对狭小破旧的居室毫不介意,还说:“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丰屋哉。”这些佳话,传颂至今;如此修为,令人感佩。

  对今天的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崇尚俭朴生活、自觉拒腐防变,可谓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必须尽的责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是面向全体党员作出的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把党员因“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列为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党员干部有责任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倡导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即使物质条件好起来了,也应牢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的古训,过俭朴的生活。

  过俭朴的生活,可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安全系数”,有效规避“权力风险”。“居官之所恃者,在廉。其所以能廉者,在俭。”精神世界富足的人,往往甘于俭朴生活;而心存贪念者,即使其财产再多,也不会轻易满足。试看那些落马贪官,有几个是因为日子穷困得过不下去才贪腐的?其中不少就是在花花世界面前经受不住诱惑、站不稳脚跟,一头栽进奢靡腐化的深渊无法自拔。等到张了不该张的口、伸了不该伸的手,触犯了党纪国法,才醒悟“无欲则刚”“平淡是真”的道理,但悔之晚矣!

  过俭朴的生活,要调整好心态,更要见诸行动。居家过日子,讲究“开源节流”。既然干部收入是有明确规定的,决不允许靠山吃山、以权谋私去“开源”,那么,就得学会“节流”,也就是量入为出、合理消费。《诗经》有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如果我们真能不羡浮华、不慕虚荣,就一定可以做好生活的加减法,算明白“俭以养廉”这笔账。

  节俭可养廉,清风能厚德。时代变了,环境变了,优良传统和过硬作风不能变,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从自身做起,弘扬尚俭戒奢的美德,警惕奢靡享乐的诱惑,自觉向高标准看齐,做艰苦朴素的楷模。在这个万物甦醒、生机勃发的立春时节,让我们向心田播撒节俭的种子,涵养清正廉洁的风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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