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武县纪委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万水乡双源村原党支部书记周于圣侵吞土地补偿款案。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周于圣在担任万水乡双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09年与他人共同侵吞国家拨付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140480元,其中周于圣分得70480元。2016年6月,临武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16年6月,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于圣开除党籍处分。
2、第一完小教师肖定有违规补课收费案。2016年3月,第一完小英语教师肖定有组织所教班级英语成绩差的18名学生,每周星期六到肖定有家补习英语,共收取补课费8800元。2016年4月,经临武县教育局局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肖定有记过处分,清退补课费8800元。
3、住建局质安站原站长周作建,原高级工程师胡树平、唐代雄,原工程师王红军、文晓明、谭建军受贿案。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周作建、胡树平、唐代雄、王红军、文晓明、谭建军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桩基检测公司好处费60000元,每人实得10000元。2015年12月, 周作建(另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5月,胡树平、王红军均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唐代雄、文晓明分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谭建军于2016年4月病逝,不再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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