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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通报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6-11-25 11:20:12
 

  近日,江永县纪委对查处的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江永县档案局原局长何绍智在任县粮食局局长期间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2001年9月至2005年1月,何绍智在担任县粮食局局长期间,违规处置5处国有资产,即:原江永县粮食局直属库坐落在江永县潇浦街一栋面积为619.53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原城关二粮店座落在县城东商业街中心花坛的面积为560平方米的四层楼房中地上两层、原江永县粮食局源口粮站坐落在江永县源口瑶族乡源口十字街一栋面积为363.15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原江永县粮食局粗石江粮站坐落在江永县粗石江镇下街的粮贸综合楼一栋面积801.47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原江永县粮食局在深圳市罗湖区金稻田路购买的一套面积为108.5平方米的军产房等。在处置前,5处资产都未履行申报、评估和招、拍、挂等程序,现经有关部门评估,五处资产评估总价为107.41万元,出售价为81.6万元,出售价比评估价少25.8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6年5月,江永县纪委给予何绍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永县夏层铺镇底铺村支书周燕青违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造成项目资金损失浪费问题。2015年10月,底铺村以村文书承包凹塘路面硬化工程及修建凹塘护堤项目的名义,向县扶贫办申报村级公路扶贫专项项目。但底铺村凹塘路面硬化及凹塘护堤修建工程实际是由县交通局于2015年11月全额出资承建,并于2015年12月竣工。2016年1月,底铺村以县交通局全额出资完工的底铺村凹塘路面硬化及凹塘护堤修建工程项目向县扶贫办申请验收并予以通过,成功套取县扶贫办拨付的村级公路建设资金11.484万元,用于该村村级活动中心建设等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6年5月,江永县纪委给予周燕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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