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纪委对6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金兰镇老干临时党总支履职不力,未通知部分党员参加选举会议
2016年3月30日和4月9日,金兰镇老干临时党总支召开会议,分别进行乡镇党委换届的两轮推选工作,均未通知隶属于老干临时党总支的66名退休教师党员参加。金兰镇时任党委书记张宇宙(现任大安乡党委书记)作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金兰镇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君(现任樟木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作为乡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直接责任人,同时又是金兰镇派出的负责指导老干临时党总支换届工作的指导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金兰镇时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汪双洋(现任金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候选人)作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金兰镇老干第一支部书记、金兰镇党委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老干临时党总支书记黄美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县委、县纪委决定:给予张宇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颜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樟木乡党委委员职务,取消其人大主席候选人资格;给予汪双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金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务,取消其副镇长候选人资格;给予黄美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兰镇党委按程序免去其职务;县纪委对金兰镇分管老干工作的副主任科员聂捍华进行诫勉谈话。
2.岘山镇星光村“两推一选”结束后违规发烟
2016年3月27日下午,岘山镇星光村在“两推一选”工作结束后,村委会成员王美辉应部分参会人员要求,从商店购买香烟,发给了部分参会人员。岘山镇党委决定:免去颜家尤星光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并取消其镇党代表候选人资格;责令直接责任人王美辉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县纪委对参加该次会议的岘山镇副主任科员刘国才进行诫勉谈话。
3.岘山镇金阳村“两推一选”结束后违规发烟
2016年3月27日下午,岘山镇金阳村在“两推一选”工作结束后,参会人员要求当选的镇党代会代表初步候选人李家新、杜够烈、颜锦绣三人发“道喜”烟,于是李家新、杜够烈、颜锦绣三人共同出钱买烟,给参会人员每人发了一包烟。岘山镇党委决定:免去李家新金阳村工委书记职务,终止其镇党代表资格;免去杜够烈金阳村工委主任职务,终止其镇党代表资格;免去颜锦绣金阳村工委委员职务,终止其镇党代表资格。
4.金兰镇瑞芝村“两推一选”结束后违规发烟
2016年4月1日下午,金兰镇瑞芝村在“两推一选”工作结束后,部分党员提出给每位参会人员发放一包烟的要求。瑞芝村党支部书记常军华同意并安排村干部用公款购买香烟,发给参会人员,镇驻村干部周玉民现场制止不力。金兰镇党委决定:给予常军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对周玉民进行诫勉谈话。
5.石市镇金屏村党员胡兴旺侵犯党员选举权
2016年4月12日,石市镇金屏村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石市镇党代会党代表。在填写选票时,该村党员胡兴旺未经刘良元、刘海生两名党员同意,擅自填写了发给这两位党员的选举票,侵犯了这两名党员的选举权。石市镇党委决定:给予胡兴旺党内警告处分;对金屏村党员刘良元、刘海生不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出批评教育。
6.岘山镇金华村党支部履职不力
2016年4月19日上午,岘山镇金华村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镇党代表,应到会党员56人,实际到会党员28人。到会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本次选举结果无效。金华村党支部履职不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岘山镇党委决定:对金华村党支部书记阳爱国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免去刘德桂、刘文英两人村支部委员职务;取消刘文英的镇党代表候选人资格。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