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后,我从芷江县人社局调到了县纪委宣传部工作。上班一段时间,一些以前的朋友纷纷打电话来对我表示“祝贺”,有的还不断地约我一起聚聚。
“众星捧月”的感觉让我有些飘飘然。参加工作十几年,我先后在5个单位工作过,最大的“官”也就是乡镇站所的站长,平时聚会都是单位集体活动,很少朋友们聚会。
一向不喜欢多话的妻子看出了我的心思,开始“唠叨”起来,并对我“约法三章”:第一,管住自己的手和嘴;第二,君子之交淡如水;第三,莫为亲情失原则。
岳父岳母都是教了几十年书的老师,从小就把“干干净净做人”作为对妻子的家教。工作变动后妻子对我“约法三章”,我一方面笑说妻子俨然成了家里的“纪委书记”,一方面遵守和妻子的约定,把领导和同事的邀请都一一推脱了。
之后的工作中,我参与了几起案件查办和作风督查,其中涉及到我以前的领导和同事。被立案调查的领导和同事要我给他们漏点消息,并许诺一定的好处,还找了我的长辈说情;因上班违纪被抓到现行的几个同事想让我帮忙说说好话,“小事化了”……想起党的纪律规矩、想起妻子的“约法三章”,我都拒绝了。
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要求,我将这几起案例形成材料和新闻,在全县进行了警示教育宣传——那些违纪的前同事,见我不仅不“帮忙”,还让他们在全县“出丑”,从此都再不和我来往,还把我喻成“得势小人”。
对此,妻子跟我开玩笑:“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可惜不可惜啊!”我回答妻子:“如果不是你对我‘约法三章’,我怕是早犯错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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