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直及驻张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经研究同意,现将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湘纪办〔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张家界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关于做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纪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非公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
为更好运用新媒体服务中心任务,按照中央纪委的做法,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于2016年1月21日开通上线,成为宣传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阵地、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新渠道、发布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信息的新平台、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新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新桥梁。经省纪委领导同意,现将支持办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廉政微信“五进”活动
为扩大微信“好友”队伍,拓展传播范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开展廉政微信进系统、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基层“五进”活动,发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关注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
1.廉政微信进系统。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2.廉政微信进机关。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负责向驻在单位进行推广,省直纪工委负责向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省直单位进行推广。要求省直单位党员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3.廉政微信进高校。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向省属高校进行推广,要求省属高校教职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动员高校学生特别是党员学生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4.廉政微信进企业。省国资委纪委负责向省属企业进行推广,要求省属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5.廉政微信进基层。各市州纪委负责向市、县、乡三级进行推广,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6.做好微信公众号的互联互动。各单位主管主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应及时转发相关重点内容。
二、支持办好“‘四风’举报一键通”栏目
为加强舆论监督,提高群众对纠“四风”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支持度和满意度,2月24日,省纪委在官方微信“三湘风纪”上开通了“‘四风’举报一键通”功能。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省纪委信息中心交办转办的举报,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理、认真回复。对于线索直接、案情简单的,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报办理结果;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力争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组织报送微信稿件
1.选题和内容。稿件主题应紧扣中心任务、当前宣传重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力求更好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启迪历史文化思考。稿件的内容和风格应遵循宣传工作规律和新媒体传播规律,适应微信特点和手机用户阅读习惯,注重传播力和新闻性,做到内容准确、文风生动,可读性强。
2.报送方式及有关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报送(sxfjwx@126.com),报送时请将信息名称统一为“〔微信〕+作品标题”,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联系电话:0731—82688541)。
3.通报和考核。省纪委定期对微信稿件的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发稿情况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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