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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微腐败”,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2023-12-01 15:40:58 字号: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明目张胆贪腐者逐步减少,但在基层五花八门的“微腐败”却屡禁不止。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公布的一则大连市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这些党员干部职务不高、权力不大,却时时刻刻利用手中的“微”权力,雁过拔毛、截留挪用、吃拿卡要……“微腐败”现象看似微小,实则危害巨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较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于“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原一级主任科员刘涛贪污、挪用特困人员供养金,并利用审核低保资格的权力,大肆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好处,当地群众对此行为深恶痛绝,反映极为强烈。“微腐败”虽然是小官小贪,但基层党员干部上行下效,潜规则、不正之风便将扩大蔓延,极大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影响基层治理质效。如果微腐败在社会上一步步传播,更会严重腐蚀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扭曲是非观念。

肃清“微腐败”,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要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首先要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及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监督放在首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基层重大事项决策、三务公开、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紧盯基层治理中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开展贴身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努力查找和纠治惠民政策、“三资”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使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通基层治理监督“最后一米”。

其次要不断加强思想教育。以正在开展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重新温习党章,认真学习党规党纪,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精神萎靡不振和道德行为不端等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公职人员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告诫党员干部守牢底线、不越红线。最后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廉洁文化,弘扬优良家风,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群众树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古人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链条中的关键一环,我们只有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决做到无“微”不“治”,才能彻底消灭基层治理安全隐患,让“微腐败”无所遁形。(永定区纪委监委 张雨奇)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雨奇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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