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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学习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二项措施
2021-12-21 15:47:24 字号:

近日,市公安局召开第23次党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二项措施》,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翔在会上做中心发言,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龙铁军做了发言。

会议指出,要正确理解“一把手”概念,参会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县局局长都承担有“一把手”的职能职权,也是重点监督对象,要参照执行,要接受组织的严格监督;要正确理解市委出台十二项措施的历史背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通知》精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规范权力运行而出台的重要措施;要深刻领会“十二项措施”的主要内容,组织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会议强调,“十二项措施”很有指导性、操作性,这是进一步推进从严管党治警的必要,对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有重要意义,更有利于促进全市的廉政建设。

会议要求,一是请局党委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局长都要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二项措施》印发各区县局、局属各单位学习,特别是交警、巡特警支队。三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习执行,带动其他同志学习。四是相互监督提醒。班子之间、上下级之间多提醒,防范未然。各单位要学好学细措施有效防止一把手、领导班子犯错误。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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