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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二项措施》
2021-12-16 17:27:27 字号:

12月13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彭艾菲主持召开组务会,组织学习了《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通过逐条逐字逐句学习全文,全组人员深刻认识到“十二项措施”是我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全组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极端重要性。要把落实《通知》要求和学习贯彻中央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要紧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各监督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督促全面落实每半年的主体责任卡的提醒事项;要强化政治监督,把好对“一把手”的半年综合评价关。要用好谈心谈话措施,听取对“一把手”的评价反映。通过参加或列席民主生活会、党组会,监督权力运行,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要注重对各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进一步增强监督单位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在此次深入学习之前,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已督促市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在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传达学习,强调务必按要求落实到位。(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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