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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消失10年的补助款去哪了?
2021-07-16 16:59:19 字号:

“同志,我的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有好几年没得到,请你们帮我查查去哪里了?”近日,慈利县杨柳铺乡申中村(原中广村)一名群众急匆匆地来到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他怀疑自己的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被村干部冒领多年。

“老同志,您别急,坐下来慢慢说!”乡纪委对这位群众进行了安抚,询问了事情的原委,并承诺一定会调查清楚事情真相,给予答复。之后,乡纪委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走访调查。

“你好,我们是乡纪委工作人员,有些情况想向你了解一下。”乡纪委率先找到部分村民了解情况。通过与群众交谈,调查组发现村里确实有部分村民没有得到过补助款,对相关政策也不了解。随后,调查组就相关政策咨询了县林业局和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深入走访了几名村干部。

“村里退耕还林的工作主要是谁负责?是否清楚原中广村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流程?”经过初步调查,消失的补助款逐渐浮出水面。2001年底,杨柳铺乡林业站按照上级要求开始在全乡范围内推广退耕还林政策,为保证完成全乡指标任务,原中广村时任村支部书记李某与时任乡林业站站长的任某商议决定以大户承包形式在原中广村实施退耕还林工作。

2001年至2005年,村支书李某联系了6位村民以大户承包的形式承包了原中广村一至五组农户的土地实施退耕还林,5年期间,最终经县、乡两级验收实施的退耕还林面积总共为180.1亩。退耕还林实施后的前8年,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都享受到了与自己退耕还林面积相对应的退耕还林补助。200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并明确了退耕还林直接补助的对象和范围。继续补助的期限为生态林补助8年,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

李某通过乡林业站召开的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得知上述工作要求后,考虑到原中广村多数农户已搬迁至外地,难以将退耕还林面积重新明确到原责任制承包农户,出于补偿自己实施退耕还林的私心,李某将本应重新明确给原责任制承包农户的退耕还林面积,纳入了自己及其家人名下,并侵占相关延长期补助。经调查,2010年-2019年,李某以自己及其家人的名义通过向乡林业站提供虚报信息,侵占本应发放给退耕还林土地原经营权农户的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共计12.81万元。

“老同志,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查实,李某受到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其虚报冒领的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我们已上缴至县纪委暂存,待原中广村2001年-2005年期间大户承包的退耕还林地块面积到户情况重新核实清楚后,再将您的补助款返还给您。”调查结束后,乡纪委将调查结果当面反馈给信访群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公平公正的调查,我消失10年的补助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回来,纪委的同志值得信任!”听到调查结果,信访群众当即向调查组竖起了大拇指。(慈利县纪委监委 张希 代炯琼)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张希 代炯琼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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