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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一把手”沦为“一霸手”
2021-06-25 17:34:44 字号:

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意见》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把手”是一个地方对所在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习惯性称呼,他们是党政班子的“班长”,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一个地区或部门贯彻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领头雁”,是人民群众的主心骨。作为“一把手”,本应在发展经济、服务民生上打头阵;在恪尽职守、秉公用权上作表率。但是,正因为“一把手”位高权重,容易被拉拢围猎,违纪违法也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对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独断专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湖南攸县原县长苏涛贪财恋权,徇私钻营,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搞利益输送......由此可见,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更没有例外,“一把手”更是被监督的重点。在现实中,有的“一把手”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在用人、决策、分配使用资源等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有的“一把手”被管理服务对象“围猎”,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企业主形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共同体;有的“一把手”习惯性地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如果长期缺乏有效监督,这些手握重权的“一把手”就有可能沦为胡作非为的“一霸手”,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实践证明,盯紧盯牢“一把手”,就抓住了监督执纪工作的“牛鼻子”,就能有效防止“一把手”沦为“一霸手”。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的同时,及时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把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守住“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准确把握监督全覆盖与监督“关键少数”的关系,通过盯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抓好职责领域内管党治党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要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严肃查处,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纵深。(永定区纪委监委 吕绍甫)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永定区纪委监委 吕绍甫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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