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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2-07 18:19:25 字号:

根据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直指要害,意见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在反馈意见会后,迅速行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对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17个问题对照实际工作逐一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把定期调度、经常督查、一抓到底贯穿整改全过程。同时,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对照自身存在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整改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但仍有11个问题需长期坚持。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温差。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入脑入心。常委会党组班子对学习重视不够,中心组学习计划不落实,集中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有形式、无效果,没有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的研讨。部分班子成员和委室负责人对党建基础知识和人大应知应会政策理论内容不熟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压实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确保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实落细。二是扎实开展了学习,特别是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人大业务知识及党建基础知识的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民法典》,督促领导干部完成了湖南干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任务,切实做到人人都有笔记,组织了对保密等方面的知识测试,每周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日常管理。三是规范了学习传达程序,做到有学习传达必有讨论发言,必有具体贯彻措施,必有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责任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常委会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在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上缺乏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未制定人大代表微信群管理办法,网络舆论引导不到位。未出台新闻发布管理办法,新闻稿件“三审制”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7月份利用中心组学习平台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2020〕22号),《张家界市关于加强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张宣发〔2020〕21号),市、区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精神,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全面提高。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定期通报、考核问责、定期报告等相关制度,压实了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和直接分管领导的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以上,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每年组织1次以上意识形态专题知识学习的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人大代表小组等微信群管理办法,出台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了对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履职平台APP管理,规范新闻信息发布程序,严格内容审核,提升舆论引导力,传播汇聚正能量。

3、驻村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部结对不结心,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结对贫困户的情况不熟悉,存在对象识别有遗漏、帮扶措施出现偏差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了机关干部工作例会,进一步明确了驻村帮扶责任和结对帮扶责任,切实做到扶贫工作一月一安排、一月一部署、一月一调度。二是驻村工作队对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已督促相关责任人逐个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两项帮扶”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塘家村宅基地违规转卖和违规建设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驻村工作队已协助天门山镇人民政府对赵太平户进行了政策宣传,目前,该户已停止房屋修建改造,镇政府持续对该户实施严格监管。

(二)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存在不愿监督、监督乏力和履行监督职责有偏差的问题。有的班子成员错误的认为“人大工作干多了越位,干少了不好意思,意思意思就可以了”。对财政重大事项、政府项目实施、审计查出的整改问题等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不严肃。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吃空饷”、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等严重违纪问题,没有进行跟踪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9月份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法》《监督法》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了监督,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财政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领域的监督,8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2020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2019年全区财政决算报告,区人民政府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区人民政府2019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尤其是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求区人民政府要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根据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同时还要加强跟踪监督,公开审计信息,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与审计结果公开相结合,形成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合力,整个审议过程严肃认真,监督有效。三是积极整改,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中“吃空饷”、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等严重违纪问题问题加大了整改,其中,“吃空饷”问题已追回多领取抚恤补助31.34万元,剩余4.92万元相关单位已向区纪委书面说明情况,区财政局联合区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和享受移民属困难补助人员待遇管理的通知》(张定人社函〔2018〕26号),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管理;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问题涉及19户2.7万元,共清退实物配租10户,退回资金7户2.13万元,另有2户因提供了房屋公证书和无车证明,符合保障条件,问题也已整改到位。对于区人大代表吴仲光不当适用“人身特别保护权”影响有关案件的办理问题也进行了有力整改,2020年9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建军主持召开关于吴仲光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该案件整改落实措施,永定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分局、尹家溪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人大不予许可并不矛盾,公安机关应当按程序继续办理案件。会议要求,案件承办单位要坚持依法办案,完善程序;吴仲光要加强配合,保证随传随到;森林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办理;官坪居委会应当加快对毁损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林业部门及尹家溪政府要给予指导。截止目前,永定森林公安分局已恢复对该案件的办理启动程序,并于2020年9月27日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给区人民检察院,被毁损的林地植被也已全部完成恢复。

2、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到位。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监督不到位,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不及时。对督促化解群众反应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思想。《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后发现的饮用水源保护、乡镇污水处理等问题督促整改尚未完全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9月份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了对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精髓的理解,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政治站位。二是加大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孙仁健牵头组织,环资委与区政府办及区直有关单位及时衔接,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督办力度。截止9月初,已有17个问题完成整改,8个问题达到时序整改要求,5个问题因需长期坚持正在持续推进中。9月10日,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交办的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再次进行督办,要求各有关单位提高站位、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整改任务。

3、党组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领导班子之间存在不够协调、各自为政现象,没有形成战斗合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党组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和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和人大业务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使命感,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按照“三必谈”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分管委室负责人已经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共谈话20余人次,及时掌握了思想动态、凝聚了共识。三是班子凝聚力不断加强,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把存在的问题真正谈开、谈透,进一步消除了隔阂、形成了共识,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切实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一是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对省委、市委反对形式主义文件精神简单传达了事,没有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和代表视察走过场、不接地气。有的检查、调研、视察存在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现象,形成的报告质量不高,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三是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动口不动手,该自己做的事找“替身”和“枪手”。个别班子成员到自己联系的乡镇和企业落实帮扶任务不经常,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不够,督办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了机制建设,党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市委办下发的《关于深入整治形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条措施》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调研视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切实提高了监督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加强了自身建设,通过巡察整改,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提高了对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敬畏意识,进一步转变了作风,坚持每月到自己所联系的乡镇(街道)、村(居)和企业一次以上,切实加强对党建、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指导,经常性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了代表建议督办,高度重视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并组织班子成员带队对8件重点建议进行专项督办,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8月份在召开的第31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工作报告,提出了客观可行的审议意见。

5、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联系代表与服务基层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络站和“代表之家”建设进度缓慢,没有正常开展工作,代表接待选民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永定人大APP平台的使用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迅速行动,8月份以来,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林贤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督查联络站和“代表之家”建设和使用情况,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阵地建设,认真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目前,全区24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阵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代表联络站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均已完善,考核细则也已出台并下发。同时,各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都已固定选民接待日,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加强了宣传,进一步加大了永定人大APP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介力度,根据《2020年基层人大工作考评和奖励办法》,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实行APP平台数据量化打分,计入各乡镇(街道)和代表活动小组年终考核总分。广泛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者撰写新闻稿件,积极宣传人大工作和代表风采。同时聘请了专人负责APP后台运行以及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的编辑和发布。目前,“永定人大”微信公众号基本能实现半月一更新。

(三)机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差距。

1、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党组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研究不多,推进机关党建的措施不实。机关党总支抓机关党建缺乏力度,不能有效领导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党建工作。机关党总支2019年只召开过一次会议,2020年落实区委书记点评意见整改不到位。机关支部委员分工安排不合理,力量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了党建工作认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党总支和两个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的基础上,常委会党组还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机关支部以及老干支部党建工作的责任和重点,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加强了机关党建队伍建设,针对机关党总支、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力量不强、分工不合理问题,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机关党总支和机关支部各增选一名副书记,并对机关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调整,同时还对机关党总支和机关支部班子分工进行了合理再分配,机关党建工作的力量不断增强。三是不断加大抓党建工作力度,以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定期听取机关总支和两个支部工作汇报,查找日常工作的不足,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不断创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切实发挥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研究不规范,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二是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梳理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风险点,完善了决策程序,从制度层面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的民主性,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班子成员之间批评缺乏辣味,个别领导干部经常缺席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不经常,缺乏实际效果。2017年度和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汇总雷同,谈心谈话对象和时间安排几乎完全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在组织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了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项任务,切实整改过去民主生活会上的不良风气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自己的事自己做,整个会议质量高、辣味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同时,领导干部也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机关“集中整治漠视群众利益作风顽疾”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做到了一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进一步规范了主题党员日活动,确保了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

4、干部队伍缺乏活力。年龄结构严重老化。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二线”思想意识突出,工作缺乏激情。部分中层干部缺乏精气神,作风“慵、懒、散”,工作上习惯于拈轻怕重、推诿扯皮,讲条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力量,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问题已得到区委高度重视,在9月份人事调整中,新调入的3名工作人员中有2名为70后的干部。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机关党员教育力度,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从思想上由“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在机关营造出和谐奋进、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三是注重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结合干部实际和特长,合理安排岗位,注重关心和培养干部,把肯干事、会干事、敢于担当的干部推荐到重要岗位历练,在9月份人事调整中,对专门委员会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原办公室主任被区委重用。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走过场。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一是没有按要求建立主体责任清单。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几乎完全雷同。二是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机关考勤、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三是对廉政风险没有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结合原副主任胡圣雄案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监督依然存在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认识到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化了责任意识,解决了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按要求每季度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次以上,强化了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提高了履职的主动性。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管理、公务出差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大了制度的执行力,解决了过去机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出差跨年度报销等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三是认真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6月份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针对胡圣雄案开展了专题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上,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充分发表感想体会,切实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特别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将胡圣雄违法违纪案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反思和自查,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认识全面形成。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一是违规发放加班费、安全奖金等奖励补助。二是随意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公务用车加油、维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支出虚高。违规报销私车保养费用私车公养。三是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住宿、交通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令有关当事人该说明情况的据实作出说明,该退还的立即退还,对违规发放的补助福利限时收缴并上交区财政。2017年春节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我单位已按巡察组的要求进行整改,共退回资金25548元,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已全部退回。违规发放覃四全指挥部安全奖金1200元问题,已责令其退回1200元。赵禹报销同一天日期加油发票1800元问题,已责令其退回多报加油费1400元。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住宿、交通费用,2013-2014年周丽蓉违规报销旅游费用5050.5元问题,经查,2013年3月31日,周丽蓉在单位报销三亚等地差旅费5840.5元,经整改,周丽蓉退回资金5840.5元;2013-2014年石俊芳违规报销旅游费用3172元问题,经整改,石俊芳已向巡察组据实说明情况,退回资金1228元,剩余1944元为正常办公支出。到目前为止,除陈仙报销私车保养费用4100元,根据区纪委监委同意其据实列支并作出说明意见外,其他全部清退到位。二是认真进行了举一反三,开展了“回头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共清查出2018-2019年先后3批次14人报销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9940元,经整改,超标报销的7100元已全部退还。三是组织召开了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机关财务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

7、机关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落实。违规发放包干经费。2016、2017年违规发放老干支部包干经费。2017、2018年违规发放非公职常委调研包干经费。违规定额虚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17年以来,多人出现跨年度、固定地点、定额报销差旅费问题。电脑设备及耗材采购十分随意,未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管理漏洞大。2014-2015年电脑及耗材采购98003.62元,其中价值24995元的五台电脑未做固定资产入帐,实物去向不明。2015年12月25日购电脑耗材16160元,无领导签字即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对于违规发放老干支部包干经费、非公职常委调研包干经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及时取消,同时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整改成果,要求所有支出必须按财务规定据实报销;对于违规定额虚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了及时清退,2017-2018年先后有6批次15人报销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19620元,经整改,超标报销的13500元已全部退还,同时进一步规范下乡差旅费报销程序,认真执行下乡提前审批制度,做到一月一报销,杜绝时间跨度较长甚至跨年度报销现象;对于电脑设备及耗材采购随意、未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管理漏洞大问题也得到有效整改,2014至2015年部分固定资产未入帐及实物去向不明问题,经整改,已交由现在的会计补录入固定资产账,实物因使用时间较长,无法使用,正在依法依规走固定资产报废程序,2015年12月25日电脑耗材采购无领导签字支付问题,已由当时分管财务、现在政协机关工作的杨双英副主任在发票上补签,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财务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及内控制度,组织了集中学习,加强大宗物品、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采购流程,严格财务审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个别谈话提醒,督促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推进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8、项目指挥部缺乏有效监管,存在廉政风险。2017年-2019年,共有6名处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2名司机在指挥部兼职领取奖金补助共计85.05万元。抽查发现,个别指挥部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频繁提取大额现金支出去向不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违规超标发放奖金补贴、个人奖金补贴收入申报不实、重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整改,对领导班子联系项目指挥部存在的廉政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责成相关人员立即退还违规发放奖励补贴、在项目指挥部和人大机关报销重复报销的差旅费等资金,个人奖金补贴申报不实的重新核准进行申报。同时要求加强指挥部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建章立制,全面梳理了干部职工联系重点项目存在的风险点,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列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将党组每年不定期听取领导班子联系重点项目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三是坚持党组书记、主任定期与联系重点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要求分管领导定期与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随时掌握干部职工工作和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必要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

9、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整改,对于杨建军、孙林贤少报房产面积和投资型保险问题,目前已如实申报,整改到位。二是严明纪律,为杜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组织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主动如实申报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杜绝漏报现象发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全面整改,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都已整改到位,机关干部职工通过本次巡查,在思想上也受到了警醒,工作上也得到了激励,进一步推动了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当然,巡察整改工作只是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做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文章,切实达到以巡促改、以改促变、以变促优的目的,进而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永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一)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漏补缺,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同时,努力在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制定的微信群管理办法、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条措施、关于加强和规范调研视察工作的暂行办法、基层人大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6项制度,以及修订完善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财政重大事项监督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3项制度,还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大气力,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提高制度的约束力。

(二)狠抓理论学习不放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湖南干教等平台,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人大业务知识、党建基础知识以及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学习,让机关干部补好课、补足钙,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主题党员日活动,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进一步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同志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四)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抓好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做到常学常新、真学真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垂范抓好人大机关的廉洁建设,确保干成事、不出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机关管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五)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财政重大事项监督办法》情况适应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实施正确有效监督,围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重点任务、群众关心的急事难事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扎实推进代表工作,管好、用好人大履职平台APP、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规范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保证每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有活动场地、有专人管理、有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接待记录、有建议办理过程、有反馈意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4-8596609;邮政信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区治大院东头9楼永定区人大;电子邮箱:632523447@qq.com

中共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020年10月26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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