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驻桑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乡)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纪、执法、监督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直正副科级单位纪检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组织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和指导驻桑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其他人员,县辖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撤销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县直正副科级单位监察室主任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7、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中国共产党桑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1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委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等。
2、组织部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和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3、宣传部
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提出全县预防腐败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社会领域的预防腐败工作;承办国际合作交流有关事项,归口负责委局机关外事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工作等。
4、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5、信访室
受理对全县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等。
6、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集中管理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7、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8、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县直、乡镇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9、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三、人员编制情况
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委现有行政编制84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4名、退休人员9名、遗属人员4名、基层纪检人员69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桑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机关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专项、往来结算、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9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5.02万元(预算拨款1175.02万元、转移支付1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0万元,其他收入850万元,上年结转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万元)。较上年2308.53万元增加486.49万元,增比21.07%。其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9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9万元。较上年2308.53万元增加486.49万元,增比21.07%。其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我单位收入总计2795.02万元,支出总计2795.02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5.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5.02万元,上年结转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15.0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腐败和党风廉政及反腐败、执纪监督审查、办案及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查、“互联网+监督”、保密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部门预算公开表内容: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上述公开表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6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0.00万元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元,较上年预算数80.00万元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不变。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年初预算数在上年度的决算数基础上增加0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我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及重点专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有关文件规定,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小组,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确立了明细的部门绩效目标,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根据要求编制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年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年末编制部门绩效评价报告,预算绩效工作开展高效、有序,加强了预算收支管理,较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戴一菥
本文链接:http://www.zjjlz.gov.cn/content/2020/09/29/8461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