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学习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检查,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力保障。
二是制定方案。研究制定了《中共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张医保党组〔2020〕9号),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推进整改。局党组全程跟进督导整改工作,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每周进行工作督导;分管领导带领所属科室和单位,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销号,推进整改工作按步骤按时间节点顺利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深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领域和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对医疗保障工作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行为”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精神等进行重点学习,并结合学习做好工作部署,将理论学习运用到医保工作实践中;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按时督学,对学习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印发《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开展医保政策学习和宣传。二是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出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总额打包付费指导意见,推动 “三医联动”改革。三是做好机构改革交接事项并积极开展价格调整、药品采购配送、医疗救助等工作,积极履行新的工作职能。
2.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行动畏难迟疑、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已部分整改。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二是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总额打包付费的指导意见》,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指导推进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是启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降低大型检查检验设备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四是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信用体系评价标准,已完成系统设计开发并正式启动线上试运行。五是积极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已开展调研、测算、基金审计等工作,拟订了市级统筹实施方案(送审稿),即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确保10月份正式组织实施。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制度,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上集体研究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 “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互相支持,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谈心谈话,消除误会,增进团结。三是加强业务整合和人员融合。理顺职责职能,对接省局和其他市州医保部门了解医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及时上报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加强人员整合,积极向市委组织部门汇报,注重干部培养使用,及时研究人员调整方案,确保在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出台前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适配、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开展党建工青妇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二)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缺失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五项工作机制。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就医保领域存在的舆情风险、如何进行防控,深入开展分析研判。
5.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已部分整改。一是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二是局党总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组织机关支部和中心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制定了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方案并已于3月份组织实施。三是机关支部和中心支部同时开展“五化”支部创建活动,按月开展“三会一课”,建立谈心谈话台账,一季度已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6.选人用人规矩意识比较欠缺,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借调人员已即时退回,对干部岗位已重新研究调整,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进行了整改问题销号。针对本单位2019年组建后从各单位转移过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有缺失的问题,局党组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管理的所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
7.管办不分、政事不分,医保机构改革推进乏力。
整改情况:已部分整改。一是已积极申报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待批复后将明确局属单位职责、合理安排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岗位。二是经上报市委编办和市委组织部同意,从局属单位引进了三名专业人员,解决了机关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待局属单位三定方案批复后,将优先考虑引进专业对口人员充实局属单位干部队伍。
(三)党的作风建设不务实
8.“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彻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医保基金、医保报销额度不公”问题,严格处理。二是制定6项综合监管制度,提高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2019年度协议医药机构考核情况,对20家医药机构作出扣付预留金处理,对18家考核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对2家药房作出暂停服务协议一个月处理。
9.行业扶贫数据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核查,数据不精准是由于部分区县数据填报范围和口径出错导致。市医疗保障局已对本局和区县局报表填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报表数据范围和填报口径,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同时要求区县安排业务熟练、有较强责任心的同志负责行业扶贫报表报送工作、加强报表审核把关。
10.“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便民服务措施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全市医保系统共翻印国家医保局《医保政策问答手册》6万余份,发放给医保工作人员和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各协议医药机构,在医保经办窗口显著位置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要求协议医药机构在醒目处张贴医保相关政策。整理制作2020年医保政策宣传册,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二是将医保系统行风建设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一件事一次办” “好差评”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经办服务规章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将个人帐户报销等业务办理时间缩短为10天,业务办理时只需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资料并确认授权代理签字,即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简化特殊病种报销手续,市本级职工特殊病种本市范围内只需持社会保障卡和医院处方即可到特殊病种定点医药机构直接购药。五是印发《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定点药店(门诊)准入机制》,对申请流程、审批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不超过三个月)。六是积极做好并督促区县做好医保基金征缴职责划转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基金征缴工作,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要求简化征缴手续,有效解决基层群众缴费难、入账难、两头跑等问题。
11.落实省专项审计、市委巡察整改打折扣,违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按《张家界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7〕92号)文件要求,严格特殊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规范核准程序,加强门诊就医购药管理。按季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20年1月已完成本年度第一批特殊病种资格评审。要求各医保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费用标准,将费用标准维护进大医保系统,确保待遇享受公平公正。二是严加强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报销个人账户费用报销要求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票据真实,资料齐全,发票与费用清单相符;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管,对虚开发票为自己或他人套现、一次性大处方购药等一律不予报销,对涉及开大处方一次性购药的个人和个别药店进行了情况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药店给予了拒付违规基金、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的处理。三是落实省审计厅反馈意见要求。印发《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定点药店(门诊)准入机制》,规范准入要求及流程;统一医药机构定点协议文本,明确违约处理办法,建立淘汰机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情况建立诚信档案;构建区县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增强监管工作合力。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于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经整改,以后将坚决杜绝。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单位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加油卡每次充值不超过5000元,建立加油卡使用台账,控制洗车次数,严格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把关和报销公车运行费用。
13.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组织2019年度协议医药机构考核时,严格按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考核评分表由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签字,事后有通报。对协议医院、药店未按要求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资料的问题,已于春节前再次通知各家医药机构整改,并于3月份组织对全市医药机构张贴情况进行清查和纠正。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台账,组织相关科室及时查处。
(四)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力传导不够
14.医保基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2019年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以来,通过开展实地检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举报奖励等工作,张家界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综合排名全省第一;2020年制定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就发现的两家药房空处方拿药、套刷非药品、大处方一次性超标准开药的问题,对其进行了行政约谈;就发现的两家卫生院挂床的问题,与永定区医保局一同对其进行了行政约谈,拒付违规费用,并对数名医生给予了罚款处理。
15.定点机构协议管理不到位,“协议虚、监管软、处罚轻”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协议范本。已出台《关于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张医保发〔2019〕15号文件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张医保发〔2020〕13号文件),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范本简洁明了、切实可行,为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提供了保障。二是出台《关于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认定及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张医保函〔2020〕11号)、《2020年张家界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张医保函〔2020〕12号)等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三是加强协议管理。对以前年度考核情况开展回头看,经核查已对2015以来考核不合格医药机构按照协议作出扣除预留金处理;对2019年度考核不合格医药机构已作出扣付预留金、约谈、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理;下一步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药房日常监管。
16.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科室、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于3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改通过。二是由于目前我市医保分级管理,医药机构需分别与各级医保部门签订协议,为了规范协议谈判,市局统一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完善了协议管理制度,协议机构年度包干费用标准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杜绝了协议谈判不透明等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对个别人员以杈谋私、选择性执法和利益输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1.继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近期完成全市公立医院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完成“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行动畏难迟疑、措施不力”(第一方面第2项)问题的整改。二是近期将调整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并重新选举支委成员,改变“机关支部和中心支部党员交叉混岗”局面,完成“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第二方面第5项)问题的整改。三是待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批复后将理顺机关和局属单位职能,调整人员岗位,完成“管办不分、政事不分,医保机构改革推进乏力”(第二方面第7项)问题的整改。
2.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8290667;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政务中心14楼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jjsybj@163.com。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编辑:谢航
本文链接:http://www.zjjlz.gov.cn/content/2020/06/02/7308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