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衡阳市始终围绕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单位自己查找、巡视巡察反馈、群众举报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等途径,全方位收集问题,逐条列出清单。同时,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抓着问题改,以全面整改落实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通过“清单化”整改,全市共查摆出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682条,拟定整改措施1562条,整改完成277条。
实行三级联审。为防止单位查找问题“走过场、搞形式”,建立“巡回指导组初审、牵头单位复审、专项整治组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认真执行“应统尽统、及时上报、确保质量”的三项审查标准,明确问题清单要见人见事、化虚为实,对笼统虚化、措施不细不实的200余条问题清单退回,责成按要求重新上报。
坚持分类办理。根据问题的紧迫性、具体性、严重性,对归集的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对一般性问题,实行台帐管理,督促逐一整改销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50条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目前已整改完成28条;对牵涉面广、需上下联动解决的10条具体问题,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点督办,牵头单位包干负责,目前整改完成3个。针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石鼓区推行政策走样、区政务中心场所小、相关职能部门应进驻未尽进驻问题,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联点督办,石鼓区委、政府包干负责。目前,该区已在华侨城安排一处2000平米的新政务中心办公场地,可实现所有职能部门应进驻尽进驻。
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理党员干部1290人次,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3起177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97起637人。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8个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未按要求上报问题清单的6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衡阳市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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