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等4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惩恶扬善历来民心所向。孙小果出狱后涉黑犯罪二审宣判再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表明了人民群众对惩处罪恶、坚守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强烈共识和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正是党和国家用公平正义守护民心的最好诠释。
扫黑除恶就必须打“伞”破“网”。孙小果之所以能上演“亡者归来”,是有公职人员在徇私舞弊,是有“保护伞”在贪赃枉法。随着孙小果案的辗转发酵,公众关切的焦点一度从前端延伸至“背后”,因为人民群众深知,“伞”“网”不破、黑恶难除。此次,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2年至20年,再次彰显了党和国家打“伞”破“网”的强大决心,任何“保护伞”终究都会被连根排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就要受惩罚,对于现代中国,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真实体现。历史曾有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原则,也有过“刑不上大夫”的法治缺憾。在过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人们曾只追求“人治”的完善,将治国理想寄托在“圣人”“明君”身上,但历史的车轮却一次次无情地碾碎了这一幻想。显而易见,当前我国公民越来越信奉法律、崇尚法治,因为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
《韩非子·有度》中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社会是否公平正义,是法律在人民群众内心的直观感受,这是民心向背的大问题。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就是建立在这种“守法者得利,违法者受罚”的司法、执法过程中,建立在这种管用有效、已定必行的法制体系上。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战略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为进一步完善法治中国发挥积极作用。(慈利县纪委监委 王彪 陈凯)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王彪 陈凯
编辑:张交通
本文链接:http://www.zjjlz.gov.cn/content/2019/12/20/6417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