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彭,我对纪委的处分决定有异议......”一位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退休干部老王给桥自弯镇纪委来电。我一边给他做思想工作,一边做好相关记录。挂了电话,心里莫名一阵酸楚。老王是我镇政府退休职工,今年已经73岁,2018年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桑植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刑罚,2019年初,按照党纪条例规定,老王被开除党籍。
与老王交谈,我知道了他的主要诉求是自己为党兢兢业业服务了一辈子,现在已经73岁高龄,希望能保留党籍,不为孩子们留下不良印象。他讲得情真意切,我也感到很遗憾。通过与老王一起学习相关条例规定,分析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以及讲述身边发生的类似案例,他打消了申诉的念头,接受了处分决定。
通过此事,我深知,“遵规守纪”是我们纪检人律人律己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在处分党员干部过程中,听取受纪律处分的党员说明情况和申辩,有助于党组织弄清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但很多情况下,我们面对的都是熟悉的面孔,有时甚至是曾经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事,面对与他们相关的情理之中、法理之外而又确实违纪违规的事情时,抛开私交、把握好执纪尺度着实考验着我们每一个纪检干部的内心。在大多数人的眼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个光鲜的职业,纪检监察人员是富有权力的监督者,之前我也比较认同这种观念,但自从去年我转岗到桥自弯镇纪委从事纪检工作以来,我才真正理解了纪检人要做孤独的监督者的含义,也懂得了纪检人背负的不仅仅是光荣的使命,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更要坚守事实面前不讲情面的原则。
同时,我更加意识到,“遵规守纪”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使命、受到严格组织约束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不遵规、不守纪,就会受到组织上的约束处理。纪律规矩既为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也加上了“护身符”。广大党员要时刻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对照要求校正自己的思想行为,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独慎微的关口,才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不至于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桥自弯镇纪委 彭子龙)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彭子龙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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