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书记吴伟雄(正厅级)有期徒刑15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吴伟雄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担保业务合作、银行贷款审批等方面收受李某等人6398万多元(其中2000万元未遂)。吴伟雄提起上诉之后,4月1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月24日 法制日报)
本以为退休就可以“安全着陆”,从此安享“奢华”的晚年。孰料,退休一年后,吴伟雄还是应声落马。近年来,尤其是在“八项规定”的高压态势下,不少退居二线的高官先后被抓,如早已卸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省文联主席这一“虚衔”的64岁的郭永祥;卸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已近一年的63岁的陈柏槐;卸任安徽省副省长半年的59岁的倪发科;退休两年的63岁的原茂名市政协主席冯立梅,等等……这些人虽然或退居二线,或卸任退休,但最终都未能“安全着陆”。
曾几何时,部分腐败分子错误地认为,在任上出的问题,因过了“追诉时效”,不会被“重翻旧账”,退休就意味着“平安着陆”,就可“安享晚年”。更有甚者,个别腐败分子还有“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不捞白不捞”,以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可怕想法,在临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以为只要一退休就基本不会出事,就可以“一退了之”、“安全着陆”,安享晚年。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后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等待他们的永远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可见,贪官退休并不安全,因为反腐没有退休时,干部违纪可终身追责。2016年7月8日,正式施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员干部问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条例》的施行,不仅显示了中央“誓将反腐进行到底”的决心,更警告了那些试图“偷鸡摸狗”的官员,让其知道,责任将伴随终身,反腐没有“退休”时。
“纪律惩处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们要从退休贪官落马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时刻坚守道德底线,管住自己的手脚,走好自己的正道,只有在位时心底无私,廉洁奉公,才能心怀坦然地退休,和家人一起幸福、快乐地安享晚年。(慈利县消防大队 魏咏柏)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魏咏柏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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