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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全家覆”须绷紧家风之“弦”
2019-01-25 11:45:32 字号:

  “我真的很后悔没把握住自己,心存侥幸所造成的后果是遗憾终生。”近日,江苏省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原计划合同处处长黄飞鹤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涉案亲属也依法受到惩处。通报指出,黄飞鹤不仅自己收受礼品礼金没有所谓的“原则底线”,而且还打破了家风建设这道清廉为官的屏障,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最终导致黄飞鹤亲属多人涉案,有的甚至严重违法。(1月2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全家腐”现象时有发生,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不仅拉拢贿赂领导干部本人,而且往往还擅长从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中打开缺口。据报道,不法商人对黄飞鹤的拉拢诱惑不仅限于他自己,更是“多面出击”,对其亲属也展开攻势,而黄飞鹤不仅不制止其亲属的违纪违法行为,反而放纵、鼓动他们以权谋私,自己充当敛财的“操盘手”,其妻是“收款员”,妹妹、妹夫是“掮客”,其他亲戚朋友更是见缝插针求利益,整个家族逐渐陷入“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不能自拔。

  家风反映作风,作风影响家风。一个清廉的家风,能养成廉洁的作风。反之,如果家风不廉,就很容易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很多腐败之祸的起因,“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徐才厚为他人晋升、谋利,直接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与亲属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国家发改委前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前局长刘铁男更是一手为儿子设计了敛财“捷径”,直至机关算尽双双跌入法网……

  家风不正,抱团腐败,一荣俱荣,似乎风光得很;待到东窗事发、受到法律制裁之际,树倒猢狲散,一损俱损;从“全家腐”到“全家覆”不过顷刻之间。慨叹上演当年李斯“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之覆辙,岂能无悔?只可惜这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那什么是家风?它是指一种由父母或祖辈提倡并能身体力行和言传身教,用以约束和规范家庭成员的风尚和作风,它是一个家庭的性格特征,不必刻意教诫或传授,仅仅通过耳濡目染就能获得的精神气质,具有“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是外出谋事做官前的“必修课”。回顾历史,前有“人遗子孙以财,我遗之以清白”“遗子黄金满筐,不如一经”的脍炙人口家训;近有陈云同志定下的“三不准”家规、习仲勋对妻子、子女“夹着尾巴做人”的要求……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决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家庭私事,而是党风政风的重要体现,是一个“风向标”。

  “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正,则党风端。”人民群众观察我们党和政府是否真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否行为不端、腐化变质,一个直接观察点就是身边领导干部的家风怎么样,看他们的家人都在想什么干什么。

  只有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苍蝇”才不可能飞进来。所以,领导干部要让廉洁守家成为自身为官从政的“护身符”、子女成长进步的“助推器”、家人平安的“保护伞”,让家风建设成为清廉为官的一道屏障,才能避免全家覆没“悔之晚矣”的悲剧!(桑植县河口乡政府周俏丽)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周俏丽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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