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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方能不辱使命
2018-11-29 16:52:38 字号:

  2017年12月,我从部队转业,安置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3个多月后,市纪委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怀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热爱,我第一时间报了名,并幸运地通过了组织的考察,安排到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至今已过去了半年多,自己从纪检监察工作的门外汉,逐渐熟悉并进入角色,也越来越热爱这份工作。有以下几点感受和体会。

  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品质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脱下军装后,进入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身份变了,不变的是对党的忠诚。无论是作为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还是作为监察干部的“监督调查处置”,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是对我们首要的品质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光是能力素质上要过得硬,政治上更要过得硬,试想,党和人民将重任交给我们,如果我们政治上软弱动摇,行动上迟缓拖延,思想涣散精神懈怠,如何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又如何能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对党忠诚,就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的权威与团结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好组织交给的任务。无论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行为端正,光明磊落,坦荡做人做事。

  聚焦主业、精通业务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

  在纪检监察队伍这个大家庭里,我们被安排在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工作分工。但是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不能偏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主责主业,正如战士的主业是打仗一样,纪检监察干部的主业就是“纪检”和“监察”两大块。这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我们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违纪人员、腐败分子,如果自己不懂业务,如何能履好职、尽好责?如果自己不精业务,在面对违纪线索时,只会产生“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叹,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多注重学习,无论是否在办案一线,都应学习纪检监察基本业务、法律法规、案例经验等,并且不应满足于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而应多参加实践,在实践中熟悉业务流程,总结经验不足,探索适合自己的方法,寻找办案技巧,这样才能有提高,有进步。我很幸运自己所在的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王晖同志经验丰富,手把手给了我很多指导,让我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学到了很多纪检监察业务,在执纪监督方法技巧上也有很大的提高。

  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正面面对的问题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置违纪问题时,不可避免会遇到自己的熟人甚至同事、老领导,我们不应心存顾虑,畏手畏脚,甚至刻意避开,觉得面子上抹不开,担心大家以后见了面会尴尬。我认为要找准自身定位,摆正心态:我们代表的是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针对的是违纪事实,而不是针对个别人本身。只要自身行得正、站得直,不徇私情,不含私心,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就不存在“面子上抹不开”的问题。相反,如果在违纪问题面前不敢针锋相对、放不开手脚,或者是刻意逃避,一心想着“留点余地”,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既也当不成老好人,还会给干部群众留下“圆滑”或者“软弱”的印象,损害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降低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从向组织递交申请书进入纪检监察队伍那一天起,我就将“怕得罪人”的念头从大脑里彻底清除掉,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管执纪对象是熟人、同事还是领导,都能正面面对,从不刻意回避,认真履行执纪职责,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对他人负责。

  规范办案、安全办案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调查”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能“任性”,更不能滥用。体现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就是要规范办案,杜绝随意性。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谈话询问,该履行的手续要齐全,该具备的要素要完备,程序上不能有瑕疵。在对被调查人进行谈话询问时,要注意不能有逼供、诱供等违法取证的行为。要文明办案,注意办案安全,不能出现意外事故。总而言之,我们办案不能只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自己是执纪者,更要坚持带头守纪,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要依规依纪办事,每办理一个案件,都要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以上是我到纪检监察组工作半年来的一些体会,由于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时间还很短,很多看法还很粗浅片面。但是我有信心,也充分相信,只要我能够不忘初心,将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一直坚持下去,努力学习提高,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就一定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和培养,做到不辱使命!(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 夏晓宇)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夏晓宇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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