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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提篮子”要出重拳下猛药
2018-11-19 16:51:04 字号:

  近日,开福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提篮子”问题典型案例。(11月12日 三湘风纪网 )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指的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牟取私利,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以开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友为例,2009年1月至2013年4月,他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项目验收、付款及业务介绍等环节为相关业务单位打招呼、提供便利和帮助,收受业务单位的好处费4.6万元。2016年6月,黄友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领导干部借职权“提篮子”的想法得以实现的呢?笔者认为:一是思想上的放纵,精神上的缺“钙”,让他们忘记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监督管理不到位,才让他们有机可乘,尤其在侥幸成功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治理“提篮子”腐败乱象,必须多管齐下;整治“提篮子”就得出重拳下猛药。

  整治“提篮子”,重在制度建设。“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严格和完善各项工程领域各项事务的招投标,严防领导干部打招呼的“私人订单”。也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和问责机制,建立“微权力”风险点台账,瞄准权力运行、编制“微权力”清单,促使权力运行清单化、阳光化。并明确问责措施,对执行不力,导致“提篮子”现象在本地区、本单位频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从体制机制上堵住这个滋生腐败的“漏洞”。

  整治“提篮子”,重在监督管理。监管是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通过发动群众力量、建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以及信访办公室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同时还要发挥“互联网+监督”的职能,只要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插手工程谋取私利,大数据“碰创”后就会让其“露馅”现原形。对打着领导干部旗号“提篮子”的,不仅要坚决抵制,而且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让“提篮子”者“竹篮打水”。对于群众举报查实的案件,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执行不力,导致“提篮子”现象在本地区、本单位频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整治“提篮子”,重在廉洁自律。“利剑高悬,回头是岸”。当前,我党的反腐力度空前,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老虎”“苍蝇”一起打、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等反腐新提法,足以让我们时刻警醒自己,清廉是自己最好的“护身符”,经常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敲警钟才能“治未病”。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行为,进一步净化党员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让“篮子”里装满清廉。

  整治“提篮子”非一朝一夕之功,需久久为功,长期治理。只有多管齐下,出重拳下猛药,严厉惩治“提篮子”,让“提篮子”的领导干部“丢帽子”,方能还党员队伍一片净土,还政治生态一片净土。(武陵源区纪委监委屈泽清)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屈泽清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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