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绊倒三任一把手
——鄂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腐败窝案剖析
程再平,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湖北省鄂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经理,因严重违纪被查。
杨守堤,200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鄂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2011年12月任公司党总支书记,2012年12月退休,2016年12月,因严重违纪被查。
郭小兵,2001年2月至2016年11月,先后任鄂州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主任,市公共汽车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等职,因严重违纪被查。
鄂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前后三任经理前“腐”后继,令人震惊。他们从起初的不守规矩,到之后的随波逐流,思想蜕变、破纪破法,最终断送一生前途,埋葬一家幸福,教训深刻。
执纪人员表示,该案是近年鄂州市纪委查办的一起影响较大的国企腐败窝案、串案,企业三任一把手落马,移送司法机关7人,违纪人员还包括公共汽车公司副经理王吉安(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并逮捕)等其他班子成员及多名中层管理人员,且大部分人员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
屡被“围猎”,变成不法商人“好帮手”
程再平、杨守堤、郭小兵等人在入党之初,尚能自警自省,但走上领导岗位以后,反而放松警惕,结果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中迷失自我,陷入贪腐泥沼。
2007年,鄂州市公汽公司为拓展公交运营线路增添一批车辆,各地汽车销售代理商闻风而动,时任武汉某公司销售员的何某某多次前往公汽公司推销车辆业务,但一直没有进展。后来,经人介绍,何某某认识了时任鄂州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副主任的郭小兵。何某某千方百计拉拢郭小兵,并许以厚利。郭小兵果然“上钩”,多次为其出谋划策。在他的帮助下,何某某顺利敲定了首批20台公交车的销售业务。
回到武汉后,何某某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从打工的销售业务员变身成客车厂销售代理。之后,何某某先后向鄂州市公汽公司销售了十多批次共200多台公交车。在此期间,尽管市公汽公司的经理三次变更,但无论谁当经理,何某某在鄂州市公汽公司的销售份额均独占鳌头。
执纪人员表示,这得益于何某某在每批次、每台车销售业务中,均按比例给足各环节负责人回扣,前后共送出回扣款近300万元。这也造成鄂州市公汽公司连续三任一把手“沦陷”在一个商人手中。
杨守堤在2008年初收下何某某第一笔12万元的回扣款,之后均按“规矩”收受回扣,仅两年就收受购车回扣款近百万元。
2012年11月,杨守堤转任公司党总支书记。退休前一年,他数次跟何某某讲,我现在虽然不当经理了,但在公司班子仍有影响,我退休后想出去转一转,费用希望你考虑下。何某某心领神会,仍然按以往的回扣比例先后3次送给杨守堤近30万元。落马后,曾经当过军人的杨守堤追悔莫及:“如今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到了九泉之下都愧对那些在战斗中牺牲的战友们,愧对列祖列宗、子孙后代。”
2011年12月,程再平当上公汽公司经理后,正逢春节,他先后收受鄂州市某玻璃经营部老板许某某1000元购物卡、公汽公司副经理赵某某500元现金、公汽二分公司经理王某某500元现金。欲望的闸门一经打开,就一发不可收拾,短短几个月后,他就在办公室收受了何某某所送的现金6.4万元。
第一次收何某某钱后,程再平心里很紧张,当晚基本上没有合眼,生怕有一天出事后,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感到“没啥事”之后,他心中仅存的那么一点负罪感、不安感消失殆尽,侥幸心理随即占据上风,并驱使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腐败,胆子也越来越大。从他收下何某某第一笔回扣款后,当年他分别4次再犯,最大的一笔12万元,每次都毫不推辞,心安理得。此时,他已经利令智昏,在违纪违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党的十八大以后,程再平、杨守堤等人仍然执迷不悟、贪婪无度,不收敛、不收手,在贪腐的不归路上越滑越远。执纪人员介绍,程再平自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顶风违纪,先后5次收受何某某近50万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单位被搞得乌烟瘴气
“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鄂州市公汽公司领导带头贪腐,一些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也“不甘落后”,导致公司损公肥私、抱团捞钱现象普遍,一派乱象。
随着公汽公司购车业务越来越多,每次接车的过程也成为公司领导和职工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的“好机会”。每次接车,公汽公司领导和职工就“浩浩荡荡”地外出游玩,游玩的费用除厂方承担外,还将途中消费的烟、酒等费用明目张胆地拿回公司报销,甚至找业务往来单位摊派。2012年至2015年,该公司账上存在近50万元的虚假发票冲销非正常业务开支情况。
执纪人员表示,由于公汽公司内部监管严重缺失,“三重一大”、车辆维修、财务收支等制度执行不力问题普遍,公司内耗严重。公司内部虽然制定了车辆维修制度,仅仅因为分管经理与指定修理企业关系不好,就拒不执行制度。车辆需要维修时,只需司机口头向分管经理请示后,自定修理厂维修,公司对车辆维修支出只认分管领导签字,不履行审核手续,车辆维修无明细、无发票现象普遍,甚至大部分维修费用以虚开发票冲销,规章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在公汽公司内部,拜金主义盛行,在公车经营承包、公车线路安排、公车运力增减、经营费用上交等方面,内部职工要想吃到“肥肉”,就必须送钱送物、打点领导,成为公开的“秘密”。公汽公司车辆外包管理严重失序,合同签订随意、承包期不规范问题极为突出。有的线路承包合同期一到两年,有的长达十年。2012年,鄂州市推行公车公营,市公汽公司仍有76台车因承包期限过长未能收回。(蕚辑师)
执纪者说
鄂州市公汽公司三任经理的前“腐”后继,违纪时间长,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惨痛。
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意识。有信仰、有底线,心中自有规矩、自有克制。如果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像程再平、杨守堤、郭小兵等人那样,心无敬畏,为了钱丧失道德、藐视纪律、不择手段。这警示我们,要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要常怀敬畏,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经常对自己的言行进行检视,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党建。该案落马的三任经理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惜的是他们没有履行好职责,使企业党组织处于半瘫痪状态。该案再一次警示我们,忽视国企党建,必然造成严重后果。要牢记,抓党建就是在抓发展,只有党的建设搞好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了,企业改革发展才有可靠保证。要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盯住关键岗位,扎紧制度笼子。公汽公司一把手独断专行,上行下效,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致使腐败渗透到了车辆采购、线路经营权发包、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最终导致班子成员几乎“全军覆没”。这警示我们,必须强化制度建设,打造体系健全、实施到位、保障有力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体系。要紧盯企业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行权履职的监督约束制度和机制。要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必须坚决问责,确保制度真正“带电”。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蕚辑师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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