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成都市委决定对11家市属国有企业和5所市属高校开展集中巡察。
按照部署安排,6月23日至27日,六个巡察组正式进驻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成都保安服务总公司、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首批被巡察单位并召开动员会,开启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
“此轮巡察,是十三届市委的首轮巡察,意义重大。”市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委的一项共同政治任务,做好巡察工作是共同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及时做好协调联络、资料提供、调研走访、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增强党的观念,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绝不允许以各种方式阻拦干部群众反映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成都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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