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州市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异新动向,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的重心调整为治陋习、树新风,市纪委通过创新监督机制,抓经常、严问责,打出一套组合拳,保持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691个督查组、4126人次,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和清明节、端午节节庆期间作风督查,两次环保和扶贫领域专项作风督查,以县区“四大家”和“公检法”等单位为重点,开展了三轮异地交叉作风督查,发现了大量问题线索,均分类交办处理或督促整改。共检查单位2087个、服务窗口400个、超市商场191个、公园景点58个、宾馆酒店710家、居民小区244个、高速路进出口40个。
据统计,1月至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作风督查中发现问题1706个,问责994人,立案57起,其中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113人,组织处理882人。市纪委督查发现问题线索155个,向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先后印发三批38份交办函,交办问题线索128个,向市纪委相关纪检室移送重要问题线索27个,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7人,提醒谈话和约谈56人,收缴违纪资金169.12万元。市纪委印发作风督查通报3期、监督建议书4份,向相关县区党委下发作风督查问题情况通报12份。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州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查处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6起10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免职2人。(永州市纪委宣传部 陈卓韬)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陈卓韬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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