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确保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怀化市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利剑作用,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三个强化”,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问责。
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市纪委按照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2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问责工作。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问责工作小组,出台《怀化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范围、情形、方式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下发《关于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问责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担起责任,相应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问责工作小组。
突出重点,强化督察督办。将督察督办作为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市纪委书记以身作则,亲自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督察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市纪委3名副书记按照分管的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县市区包县指导问责工作,抽调13名处级干部参加市委市政府督察督办组,对各县市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多轮督察督办,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177名同志直接参加了督办问责工作。针对省第五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市纪委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下发督办函4件,对3起突出环境问题线索进行交办。
快查快办,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快查机制,充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违法违纪及问责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建立环保整改突出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日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122人,其中约谈97人,副厅级2人、处级6人、科级74人、其他15人;诫勉谈话12人,科级6人、其他6人;立案查处5起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4人、行政警告4人。
据悉,下一步怀化市纪委将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对不正确履职、履职不力等失职渎职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到位,巩固整改成果。(怀化市纪委宣传部)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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