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怀化市本级已有序开展4轮巡察,2017年首轮巡察于4月初正式启动,3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征收安置办、鹤城区盈口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水务投等 6 个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此外,13个县市区均已开展首轮巡察,全市巡察工作全面铺开。
2016年怀化开展的三轮巡察共进行个别谈话1384人次,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24件次。其中,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238个,提出整改意见130条,移交问题线索73条。立案调查44人,党纪政纪处分32人,移送司法5人,第三轮巡察进入整改阶段。
2016年以来,怀化坚持巡察工作全市一盘棋,稳步推进市县两级巡察全覆盖。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建立了市委“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工作机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委巡察办,明确为正处级机构,列入市委工作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巡察机构。
每轮巡察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多、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单位,着眼政治生态,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旗帜鲜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政治巡察,以巡察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创新运用13种巡察方式,通过向刚离开岗位的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业务人员了解情况,从组织审查对象和在押人员身上获取有价值信息,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视野,提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突出“关键少数”,主动“下沉一级”,坚持以下看上,采取听、谈、查、讲、访、看等方式,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廉洁风险情况。在“四资一项”即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情况;利用“四权”,即利用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问题。同时,加强对移交巡察成果的跟踪督办,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怀化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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