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永定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张业明、大庸桥街道办事处二寸界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忠云违纪案。2015年,杨忠云在担任二寸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其子杨某重复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致使杨某多次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2014年至2016年2月,杨忠云为感谢张业明(尹家溪镇原危房改造专干)帮助其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先后2次向张业明赠送好处费共计2.1万元。2016年8月,张业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9月,杨忠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武陵源区中湖乡原青龙垭村党支部书记熊青文、村主任张长青违纪案。熊青文、张长青二人在分别担任武陵源区中湖乡原青龙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通过集体开会研究的方式,将2015年度祝英潭河坝加宽项目结余的1.81万元工程款和小峪湾核桃基地项目结余的1.94万元的项目款,共计3.75万元采取不入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用于2015年至2016年村级事务和村里的接待费开支。其中,用于购买烟、酒、土特产的支出达3.269万元。2016年10月,熊青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长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8月,张长青曾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
3.慈利县通津铺镇原星峪村党支部书记卓琼琼,党支部委员、村报账员唐植兵违纪案。2013年4月,慈利县通津铺镇原星峪村组织党员、村民组长及群众代表召开会议,决定将慈利县扶贫办拨付给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贫困农民发展生产补贴”收回,统一用于本村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6月,慈利县扶贫办给该村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卡通”账户转入补贴资金60000元。之后,卓琼琼和唐植兵从部分农户处收回资金37215元。该款在账外,全部用于本村烤烟房建设。2016年12月,卓琼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植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桑植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沙梅英违纪案。2009年,沙梅英为帮助河口乡河口村沙家台组争取道路整修资金,利用其在县原民族事务局工作的便利,以桑植县刘家坪白族乡关溪涧村的道路建设项目名义向省民委争取道路扩建资金4万元。2010年12月13日,关溪涧村主任熊某将这4万元资金存入沙梅英个人账户。之后,沙梅英未将该资金用于公路建设,而是占为己有。2016年9月,沙梅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张家界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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