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决定从今年3月底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盟市、旗县(市、区)公共服务、行政管理、执法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由“自治区纪委统筹、盟市纪委负总责、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和嘎查村级财务大清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还将采取“点题”式清理、“追踪”式核查、“点穴”式督查等方式清理核查,化解积案;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效率和质量。
为畅通举报渠道,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将探索实行手机APP、微信、微博举报等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无门槛、无障碍地反映问题。与此同时,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纸电视、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交通
本文链接:http://www.zjjlz.gov.cn/content/2017/03/17/6425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