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出台《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责任落实问责办法》,努力实现“两个帮扶”(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全覆盖,确保全市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精准脱贫。
《问责办法》明确,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级负责、惩教结合的原则,对区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市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以及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等相关责任人落实“两个帮扶”责任不力的11种情形实行问责,即未按要求落实“两个帮扶”责任的;两个帮扶责任落实未完成数超当次抽查户数10%的;未如期完成责任范围内当年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工作任务的;市、区县直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1年不满3次的;没有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台账》的;没有落实帮扶措施的;没有如期完成结对贫困户脱贫任务的;下村或住村时间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没有如实填写《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记实日志》或弄虚作假的;没有协调组织开展“两个帮扶”工作的;没有完成当年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工作任务的,等等。
问责方式依情节轻重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市扶贫办和市驻村帮扶办负责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问责建议实施问责。张家界市委负责人要求,市扶贫办、两办督察室、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问责办法》动真格,以问责促责任落实。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张家界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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